一、守护服务
1、安保员通过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
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
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二、守护服务操作规程
1、制定守护方案。
2、根据守护目标的特征、范围、周边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标的情况等制定守护方案。
3、守护方案须经客户单位审定,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重大活动等的守护方案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守护任务的安保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工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四、守护勤务的实施
1、固定岗位
严格检查进出守护区域的人员及车辆,维护秩序,保卫目标的安全。
2、移动岗位
反复巡查,消除守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保卫目标安全。
3、瞭望岗位
观察守护区域内及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立即向客户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目标安全。
五、紧急情况的处置
1.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与进入守护区域时,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2.遇有无证车辆,与进入守护区域时,应示意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的,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并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征。
3.发现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客户单位,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